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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拟出台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意见

2017-05-06 23:05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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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有效益企业不断贷抽贷压贷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6日讯(记者张隽玮)今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拟出台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已发布征求意见稿。其中,对多项民营企业关注的金融、营商环境、投资项目等问题,都给予了明确的政策指引。

  文件要求全市上下抓紧出台本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并在本月底前上报武汉市,以尽快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文件有效期5年。

  综合多方面经济数据,目前我市面临民间投资不振问题,导致GDP增速的主力梯队增长乏力。今年武汉市“两会”上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尽快使武汉市民间投资增速回到中高速增长轨道。

  这份征求意见稿共分为六个部分,其中金融支持和为企业减负最引人关注。其中,对主业经营良好,产品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但暂时资金流动性紧张的企业,引导银行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鼓励湖北首家民营银行武汉众邦银行尽快开业、规范运营;对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单户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且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实缴税金;若符合政府提供担保贷款项目条件,市级财政按实际担保费率的25%进行补贴,单户企业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实缴税金。

  在给企业减负方面,不仅要全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还将对保留的收费项目进行普遍性降标准,总体降幅30%左右。另外,征求意见稿还从大工业用电价格、一般商业用电价格、ETC、高速公路、社保费用方面出台了减负措施。

  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方面,武汉市对公务人员将加强约束督查,用摇号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对企业服务岗位依法进行监管。武汉市还将简化消防、规划、环保审批环节,一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并减少审批条件。比如下放部分国土规划审批权限,推行标准化审批,推进行政审批集中服务;对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且建成后不产生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无需申报环评审批或备案。

  优化民营企业用工环境也是这次促进民间投资的创新方式之一。对守法诚信先进的民营企业,3年内免予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和劳动保障日常巡视检查。还将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抓紧研究制定合规建筑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缴、免缴操作办法。

  本次征求意见稿还承诺,将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定期向民营企业公开发布政府产业政策、市场信息、投资信息,改变市场信息不对称状况,并将积极打造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和各大金融机构搭建桥梁,合理引导民间资本投融资,并为民营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责编:李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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