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事

搜索 网站地图 设置首页

武汉质量强市第一批20个示范点确定 7月接受省级验收

2017-04-24 18:11 来源: 长江网
调整字体

  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24日讯(记者唐煜 通讯员胡琼之 谭贤豪)23日,武汉市“质量强市”第一批20个示范点名单确定,其中“政府工作质量”3个、“产品质量”示范点6个、“工程质量”示范点2个、“服务质量”示范点7个、“环境质量”示范点2个。示范点培育打造工作今年7月接受省级预验收,12月份接受国家验收。

  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政府工作质量”“产品质量”等5大领域20个第一批示范点,是经各承建单位自愿申报,责任单位推荐,专家组评审,征求意见,市强市办遴选,并经市政府批准。近期,武汉市还将公布“质量强市”第二批示范点名单。

  “通过示范点推进质量工作新机制、新方法的示范引领,全面提升武汉市质量水平和城市竞争力,推动武汉市质量强市建设迈上新台阶。”市强市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打造质量强市示范点,是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的关键环节和特色展示,是扩大武汉市质量强市战略成果的有效途径和具体举措,可发挥带动引领标杆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促进武汉市产业转型升级。

  据了解,武汉市将建成38个以上“质量强市”示范点,其中,市直部门共计建成22个以上示范点,各区共计建成16个以上示范点。

  市直部门22个以上示范点是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城建委、市城管委、市交运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国资委、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交管局等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在分管领域和企事业单位中培育打造。各区16个以上示范点是4个功能区、7个中心城区和5个新城区各建成1个以上,由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负责推进和培育打造。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安质部副部长吴杰良说:“我们单位有幸被确定为质量强市第一批示范点,将发挥企业自身力量,以技术和质量为保证,不遗余力做好创建工作。”

  链接:

  质量强市第一批20个示范点名单

  政府工作质量示范点承建单位3个: 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产品质量示范点承建单位6个: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示范点承建单位2个: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服务质量示范点承建单位7个:江汉区社会福利院、武汉同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黄鹤楼公园管理处、湖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岱家山科技城;

  环境质量示范点承建单位2个:武汉东湖绿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园林绿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责编:金鑫

扫二维码上长江网移动端
分享到: 0

相关阅读

文化社会

财经健康

旅游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