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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调整行政事业性及涉企收费清单 武汉停收房屋转让费

2017-04-17 19:09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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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17日讯(记者张隽玮 通讯员沈佳)如果你在武汉有一套房屋要转卖,无论是新建还是存量,均免收房屋转让手续费。按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计算,最多可省770元。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从4月1日起,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其中,收费清单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原来的78项减为5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原来的47项减为30项,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在本次调整之前,按照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为推进普遍性降费,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湖北已连续两年调整房屋转让手续费。两次未调整前,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平方米3元、存量住房6元收费。截至今年4月1日前,住宅每平方米2.8元,非住宅每套7.7元/平方米。这次,湖北省发文宣布取消/停征涉企收费中的房屋转让手续费。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我市已同步停收了针对个人的房屋转让手续费。

  商标注册费方面,则按照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继续降低。按照我省2015年12月16日公布的收费清单,商标注册费下列收费17项,价格最高的一项为受理驰名商标认定,价格为5000元。该项价格降低后为2500元,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

  从本月起,涉及我省的取消或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有3项,分别是卫生计生部门的预防性体检费、体育部门的兴奋剂检测费,以及民政部门的登记费。此次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项,其中涉及我省收费16项: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白蚁防治费住房、房屋转让手续费、河道采砂管理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检验检测费、核安全技术技术审评费、环保部门登记费、民用航空器国籍、权利登记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

  、麻醉、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费、药品保护费、清真食品认证费。

 

责编:张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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