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青联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名单正式公示

2014-11-04 11: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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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自2009年底召开第一次全委会至今已五年,任期届满。根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和《武汉市青年联合会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报请市委同意,定于11月11日、12日召开市青联第十三届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将全面总结市青联过去五年的工作成绩,研究部署未来五年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会委员。

  根据全国青联有关文件精神,武汉市作为副省级城市,新一届青联委员不得超过350名,常委人数按青联委员规模的15%至20%设置,主席、副主席总人数不超过常委规模的20%,常委、副主席、主席经选举产生。委员会下设公共管理、政法(公检法司部队)、经济管理、商贸服务、金融、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艺术、医药卫生、传媒创意、民族宗教、海外联络、社会组织等13个界别,增设青年社会组织界别。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市青联第十三届委员会的委员考核、推荐工作主要由市青联十二届常委会负责,具体工作由十二届常委会秘书处实施。在市委领导下,在团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市民宗委、市外办(市侨办、市港澳办)、市工商联、市侨联等有关部门和民主党派的配合下组织进行。

  今年6月,市青联换届的筹备工作正式启动。市青联十二届常委会秘书处分别向市委、省青联报送了《关于召开武汉市青年联合会十三届一次全体会议的请示》,市委办公厅7月10日正式批复。7月23日,团市委、市青联下发了《关于做好武汉市青年联合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8月份以来,团市委召开筹备工作会议,确立筹备工作机构,下设组织组、材料组、会务组、宣传活动组有序推进各项筹备工作任务。本次换届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10月30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青、学联换届筹备工作汇报充分肯定了五年来市青、学联工作开展情况,并同意按既定方案推进各项筹备工作。

  市青联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产生共由四个部分组成:一是由全市直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市青联团体会员推荐委员;二是对于各民主党派、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及其他特别界别委员,市青联秘书处分别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协商推荐产生委员;三是对于市青联十二届委员发放了推荐通知,商请推荐留任委员;四是面向社会采取优秀青年自荐推选委员。在委员协商推荐过程中,秘书处严格把关,反复征求推荐、协商单位组织部门、党委意见,并有针对性的对部分委员候选人进行了走访、座谈、考核,把委员的政治性和先进性放在第一位,经团市委书记办公会确定350名委员候选人。并报省青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卫生计生委、市委610办公室复核。11月1日,市青联十二届五次常委(扩大)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武汉市青年联合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审议通过了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和增补武汉青年创业中心为十二届委员会团体会员的人事安排。

  新一届委员候选人代表性强,组织覆盖面广。委员中有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党派的青年及台胞台属、侨属、港澳代表,充分体现了青年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特征。同时,注重选拔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优秀青年代表。注重选拔传统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优秀青年人才;注重提高青年工人、青年农民、青年农民工、创业青年中优秀代表的比例;注重吸纳青年社会组织优秀骨干、新兴青年群体中的优秀代表,更加彰显青年联合会的群众代表面。

  根据全国青联有关文件精神,新一届青联委员名单需在媒体公示后生效。从昨日起公示,将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85499901(市青联十二届常委会秘书处)。

点击下载:武汉市青年联合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名单.doc

责编: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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