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武汉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增补丛柏等17人为政协常委的决定
(2006年1月9日)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政协武汉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增补(以姓氏笔画为序)丛柏、李承功、张兴礼、张时洪、张德顺、陆柏兴、陈汉平(女)、袁光明、徐泉运、徐洪兰(女)、郭永洁(女)、涂亿万、康勇、惠书枝、谢卫国、雷腾芳等16位同志和澳门人士吴坤林为政协武汉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