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向大会作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05年,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政府及社会各界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要求为指导,以先进性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认真抓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三件大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
一、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切实履行审判职责
2005年,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297件,审结11842件,同比分别上升15.7%和16.8%,结案率96.3%,其中审限内结案率100%。被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同比下降38%,平均结案时间由88天下降到80天,杜绝了违法超审限案件。受理抗诉案件61件,审结59件,其中,维持32件,改判10件,调解、驳回等17件。
(一)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1003件,生效一审刑事判决中给予刑事处罚18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共164人。适时开展打击建筑市场“三霸”和非法“三烟”,校园、大型企业周边整治,。打击“两抢”犯罪和“黄、赌、毒”等专项行动,召开公开宣判会17场,有力地打击了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的多发性犯罪。依法打击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审结了原襄樊市委书记孙楚寅等大要案件20案24人。审理了2起由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共对3名被告人宣告无罪,有效保障了人权。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对25名社会危害较轻、偶犯初犯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
规范减刑、假释办理程序,把好裁前公示关,召开减刑、假释案件听证会12次,保证了减刑、假释案件的质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法官深入到监所对未成年人犯进行感化和帮教,深入到社区对正在服刑罪犯的子女进行帮扶,教育感化服刑罪犯,使他们早日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二)努力化解纷争,促进社会和谐。2005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649件,审结4347件,调整诉讼标的21亿元。其中,审理婚姻家庭、房地产、财产继承、损害赔偿案件910件,依法调整不同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审理劳动争议案件464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用工单位的自主权。审理合同纠纷案件2329件,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加大金融债权保护力度,召开金融企业座谈会,解决金融纠纷案件中遇到的法律难题,防范金融风险。审理破产案件2件,涉及资产3.3亿元,协助有关部门安置破产企业职工1000余人。审理知识产权和涉外案件209件,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首次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认定“立邦漆”为驰名商标,受到最高法院肯定。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力争做到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为41.6%,知识产权案件的调撤率达81%,涌现出一批调解能手和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三)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努力推动依法行政。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92件,审结388件,其中原告胜诉的占5%;经法院做工作,被告纠正不当行政行为或解决原告实际问题后,原告撤诉的占5.8%。同时,通过走访座谈、提出司法建议、组织副局以上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等形式,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注重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先后开展对城市房屋拆迁等社会热点问题的研讨,为最高法院起草相关司法解释提供了参考依据。加强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8件。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四)创新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中止执行案件恢复执行管理规定》等15项规章制度,充分运用查封、冻结、搜查等法律手段,相继开展了金融债权案件和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资案件、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一年来,市法院执结各类执行案件492件,执结率81.7%,结案标的额14.2亿元,标的额执结率81.9%。案件执结率和标的额执结率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位于前列。力口大财产调查力度,全年办理财产调查案件128件,对具备一定恢复执行条件的案件及时恢复执行,全年恢复执行案件91件,执行标的额3.54亿元。为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全年办理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案件74件。对一些长期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通过报纸、网络予以公示。对情节恶劣的予以司法拘留,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追究3人刑事责任。拓宽执行救济渠道,召开执行听证会,依法审查当事人和案外人的执行异议,使各方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二、以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为契机,全面促进司法公正
去年,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后,市法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以整改促工作,实现规范管理。
(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廉政建设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对此,我们始终保持清醒认识,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要求,以确保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为目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坚持有举必查,违纪必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2案3人。组织督察专班对干警依法行使职权、遵守庭审纪律、执行“禁酒令”,以及立案、信访等窗口部门接待群众工作的情况开展经常性明查暗访,及时纠正着装不规范、开庭不准时、坐姿不端正、语言不文明等现象。抓住元旦、春节等易出问题的敏感时期,集中整治收送“红包”问题。
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规范公款接待用餐的“六条禁令”,组织督察人员深入全市各大经营性酒店进行巡查,坚决纠正用公款相互吃请的问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办案质量检查情况报告制度的决议》的要求,重点对2004年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作无罪判决的案件、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人大代表、执法监督员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170件案件进行认真评查。对存在质量瑕疵的2案3人予以诫勉谈话,对4起质量差错案件和2起超审限案件的责任人在全市法院通报批评。认真开展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共检查各类法律文书3800余份,对制作质量存在瑕疵的进行通报批评。
(二)深化教育整改,规范司法行为。坚持抓好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将立案、民商事审判和执行作为整改的重点岗位,针对各部门查摆出的49种不规范行为,细化了73条整改措施。实行领导挂点督办,逐项列表,明确责任,边整边改,一些不规范的司法行为得到纠正。同时,制定、完善82项规章制度,编印了《审判业务工作制度汇编》、《队伍建设和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通过整改,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涌现出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模范法庭、全国法院政治思想工作先进集体等一批新的先进典型。去年6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肯定我院在专项整改活动中,“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坚持边查摆边整改,同时每位院长挂点督办,加强指导和检查,专项整改活动开局良好,并取得了实际效果”。去年11月,最高法院肖扬院长来院视察时,高度评价我院教育整改取得的成效,殷切希望武汉中院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努力争创全国模范法院。
(三)深入开展培训,提高干警素质。以职业教育、读书活动、裁判文书评比、学术研讨和调查研究为渠道,着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邀请马克昌、陈光中等知名学者讲课,全年共举办各种讲座7期,参加人员3000多人次。组织信息化知识培训班、计算机录入竞赛和庭审观摩竞赛等活动。召开办案经验交流会,请优秀法官介绍办案心得,各审判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研讨活动,撰写了《法官办案手记——合同卷》等5本应用法学研究专著。在去年11月全国法院系统业务考试中,经最高法院、省法院集中组织阅卷,市法院成绩在全省法院中名列前茅。
(四)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人大代表意见3件、政协提案5件,已全部办结,并及时回告。对上级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关注的案件,院领导亲自接待、认真督办。督办部门全程跟踪案件办理情况,随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我们始终将依法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信访督办工作的核心。当事人上访申诉有理的,依法改判;当事人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耐心做好息诉工作,并主动与提出意见的代表、委员联系,做好解释工作;对超出法院职责范围,但当事人生活确有困难的,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协助予以解决。全年共召开案件督办会议20场。目前,市法院承办的73件重点涉诉上访案件已全部办理完结。402件交办、督办案件中,已办结378件,24件案件尚在规定期限之内,并在办理之中。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行政审判、执行工作以及法院重大决策和工作。全年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法院信息、简报、重要文件10万余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50人旁听庭审,71人参加案件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