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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三次会议]1号建议案

2006-01-04 20:51:00  

  政协武汉市委员会文件

  武协字[2005]1号

  政协武汉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让市民吃上放心食品的建议案

  (2005年1月14日政协武汉市十届三次会议通过)

 

市人民政府: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1982年,武汉市率先提出生产无公害蔬菜,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和示范效应。近年来,又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及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全市未出现大宗急性食品安全事件。

  但也要看到,我市食品安全总的形势依然严峻,存在多方面问题:责任不到位,监管力度分散,各职能部门之间尚未形成合力;城市工业向远郊转移,以及远城区工业兴起,造成“三废”直接威胁无公害蔬菜基地的土质。加之长期使用化肥、农药和地膜,造成有害物质对土壤、湖泊、河流和池塘的污染日趋严重;食品加工企业多为作坊式小规模生产,管理水平低下,生产设备简陋,无照无证经营现象比较普遍,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城乡结合部成为一些假冒伪劣食品的集中加工区域,管理上有“真空”;食品流通环节还存在较大漏洞,特别是对封堵外地有害食品流入和对蔬菜、食品流动摊贩的监管力度亟待加强;部分管理人员素质不高,重查封、轻处罚,假冒伪劣食品依然有生存空间,难以斩草除根。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治理,切实改善我市食品安全状况,我们建议:

  一、加强领导,健全监管机构。应仿效国家和全国其他省市的做法尽快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适当增加编制和经费投入,统一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市领导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的统一领导。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各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由一名副区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执法力度,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行政部门责任追究制,对出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地区要追究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形成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统一行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二、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指定信息联络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员。充分发挥社区作用,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市“883”行动计划中,净化社区食品安全环境,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合部和流动人口密集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在每个社区聘请食品安全信息员,搜集信息,及时反映情况。在全市建立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对举报有功人员实行奖励。加强信息化监控和电子政务建设,建立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平台,做好食品信息的管理和发布。

  三、抓源头治理,确保自然食品的质量安全。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农业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和养殖水源的环境保护与治理,对全市蔬菜基地、养殖水源进行普查,重点检测土壤、水源污染,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土质、水源安全标准。目前,国家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取得突破,一批重要检测设备投放市场。要购置配套检测仪器,建立定期检测制度。对已受污染的生产基地和养殖水源进行治理,对受严重污染的生产基地和养殖水源要实行关闭限期治理。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继续推进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的建设,加大绿色食品技术的应用,大力推广使用生物肥料。

  四、坚持搞好专项整治,加大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注重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配备“质检110车”,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巡查整顿。对餐饮场所的残渣余料统一进行集中处理,防止“地沟油”等污染食品流入餐饮消费市场。加强对蔬菜、食品等流动商贩的管理,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强化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外来劣质食品的封堵,新上市的食品要有质检部门的质量鉴定书。严格实行定点屠宰和肉菜定点销售,加大对牛羊家禽“私屠滥宰”打击力度,将牛羊家禽屠宰经营纳入“放心肉工程”。加快“农改超”建设步伐,各超市、集贸市场、生鲜市场要与市区执法管理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制度,“稳、准、狠”地惩处食品违法行为。

  五、大力扶持东西湖食品工业园区的建设,严把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关。东西湖区作为我市重点食品工业园区,要把食品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一方面大力整顿和清退无证无照食品加工场所,坚决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工企业。另一方面提高食品行业的准入门槛,扶持名优食品生产,通过统筹规划、优惠政策使有潜力的食品加工企业迁至东西湖食品工业园,进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加强食品加工企业信用和制约机制的建设,树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食品安全,人人有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作用,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和优质食品,对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曝光,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市民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政协武汉市委员会二○○五年元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 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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