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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代会内务司法委员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2006-01-07 13:06:00  

  2005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在武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和依法治市进程中急需解决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构建长效监督机制为目的,办案质量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

  从2002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以来,已有4年时间,办案质量检查已经成为市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一种有效方式。为了进一步完善办案质量检查,构建长效监督机制,实现办案质量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之成为人大常委会每年的例行工作,长期坚持下去,今年年初,我们即着手起草《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办案质量检查情况报告制度的决议(草案)》,在总结前几年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做好办案质量检查工作的基本思路:即人大主导、三家自查、做好审议、促进整改。“人大主导”强调办案质量检查工作必须在人大的主导下进行。人大作出部署后,三家必须要查,而且在检查重点、时间安排、基本要求等方面必须按人大的布置进行。在办案质量检查的全过程中,人大还要经常深入三家了解情况,掌握进度,督促落实,必要时还可以组织力量对重点案件直接进行检查。“三家自查”是办案质量检查工作的基础。为了激发三家在检查中的责任感、积极性,具体检查内容、组织形式、运作方式等,由各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做好审议”是办案质量检查工作的关键。每年常委会都要安排对三家办案质量检查情况报告进行审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纠正错误,提出要求。“促进整改”是办案质量检查的落脚点。在检查中三家要自觉做到发现错误立即纠正,找到不足迅速整改,人大对其落实整改措施进行监督和帮助,促进公检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树立依法执法和接受人大监督的观念,增强办案质量意识,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按照这一思路,我们起草了决议草案初稿,在反复征求了市公检法机关和各区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后,形成《决议(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

  2005年7月,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办案质量检查情况报告制度的决议》。《决议》是委员会连续4年来辛勤努力的结果,是全市开展办案质量检查工作经验的浓缩,是全市人大监督公检法三机关执法活动经验的结晶。《决议》的贯彻实施必将进一步提高公检法机关开展办案质量自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强化办案质量检查的深度和力度,进一步加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检查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促使办案质量检查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为了做好常委会审议公检法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我们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一是根据各部门办案工作实际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各部门今年检查的重点,由各部门列入今年必查范围。二是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从3月份开始,委员会即组织到公检法三家了解办案质量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问题,指导工作,并及时编发有关信息,交流经验,促进工作平衡发展。与此同时,多次召开各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研究办案质量检查工作,促进上下联动。还在常委会分管主任带领下,分别征求了省公检法机关对所属各家的意见,比较全面地了解了各家办案工作情况。三是就群众反映强烈,有可能存在错误的案件指定有关部门进行了检查,对有关案件反馈结果组织专家进行了评议。通过这些工作,为常委会审议公检法三家办案质量检查情况报告打下了基础。

  二、积极协助常委会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

  按照常委会确定的立法计划,2005年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立法专班参与了重新制定《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工作。为了高质量地完成立法工作,使地方立法为建设良好法制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委员会在立法工作中,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第一位,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收集了大量资料。在起草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时,起草专班收集了全国多个省、市,甚至国外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经验做法进行参考,认真研究了武汉市有关养犬的规定与现实情况的矛盾,掌握了大量的宝贵资料。二是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我们督促有关部门对我市养犬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到相关部门调研,了解情况,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重新制定条例的指导思想和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发动有关市人大代表到社区和选举单位了解民意,为制定好条例打下了基础。三是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草案起草后,督促有关部门采取座谈会、互联网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多个协管部门、人大代表和广大市民的意见,还深入青山区钢都花园社区、江汉区万松街,面对面听取社区群众对犬类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仅听取社区群干的意见,还专门听取了养犬人和不养犬人双方的意见。同时,按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召开了《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说明会,在一审前就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法律依据等向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说明,这是我市人大立法史上第一次。养犬管理条例数易其稿,最终形成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并已经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外,委员会及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废止了《武汉市人民陪审员条例》,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立法调研和修订法律援助条例的立法调研。

  三、专题审议工作重点突出,工作监督进一步加强

  本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委员会始终围绕促进和保障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监督。先后提请常委会及常委会主任会听取审议了市法院《关于全市法院2003年以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常委会及主任会的审议意见,认真做好整理反馈和跟踪督促整改工作。

  委员会注重把掌握数据、了解情况,为审议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依据作为专项审议工作的重点。在审议行政审判工作中,委员会对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先后听取了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参与行政诉讼工作情况汇报,市检察院办理行政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汇报,收集了大量数据。在审议法院执行工作中,委员会跑基层,搞调研,组织调查组先后到汉阳、洪山、黄陂区法院听取执行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执行工作情况,在调研中,注重把解决好“执行难”的问题作为审议工作的核心问题,既充分肯定法院在贯彻实施《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的好经验做法,又为法院下步努力方向提出几点中肯意见。在审议监所检察工作中,委员会克服了时间紧、人手少的困难,组织两个调研小组深入到市第二看守所、硚口看守所、武昌看守所、青山看守所、洪山监狱、河湾劳教所、花桥街派出所、唐家墩街派出所等单位,与管教民警、驻所检察人员及在押人员座谈、个别交谈,掌握了真实情况,并组织召开了部分律师事务所主任座谈会,征求律师对监所管理和监所检察工作的意见,为最终形成审议报告做好了充分准备。

  此外,委员会还对“四五”普法工作、城中村改造工作、中介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基层进行了调查研究,分别提请常委会会议或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审议。就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残联2005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分别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强化法律监督的职能,涉法信访案件督办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5年,委员会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48件,依照《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实行监督的规定》,分别进行了处理,对一般申诉案件和属于区人大常委会监督的案件,转交有关司法机关或区人大处理。对经审查认为案件办理可能有错误的,发出督办函,督促有关司法机关办理,并要求回告办理结果。对回告的办理结果,认真进行审查,作出评价,每一季度召开一次督办案件办理工作通报会,提出工作要求。全年向全市司法机关和各区人大发函督办涉法信访案件41件,并对上年未结督办件进行督办,使一些案件得到纠正或部分纠正,如张贤波申请国家赔偿案,经督办,有关机关决定对张贤波予以国家赔偿。熊仕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经督办,市法院已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通过办理涉法信访工作,化解了一些社会矛盾,促进了公正司法,维护了社会安定。

  为了做好涉法案件信访工作,委员会着力抓了制度建设,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在调查研究,征求市公检法机关和有关区人大常委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委员会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涉法案件信访工作。

  五、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安排,内司委以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狠抓自身建设,思想作风、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

  一是认真组织理论学习。内司委全体党员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省市委领导和赵零主任有关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讲话等重要文献,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委员会党支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八条具体要求。

  二是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要求,内司委全体党员对照党章、先进典型,结合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从发展观、政绩观等方面剖析了思想根源,对十六大以来个人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情况进行深刻反思,实事求是地查摆突出问题,客观深入地分析问题的成因,明确、实在地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在党员评议中,党员敞开思想,对自身问题不遮掩,对同志们问题不护短,使评议的过程成为批评团结的过程,达到了互相批评、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是切实整改,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针对委员会在保持先进性方面存在的问题,支部认真制定了整改措施,对能马上改的立即改,对短时间内不能改的创造条件改。如针对一些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的问题,在“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调研过程中,采取了全方位收集情况和重点调研相结合的做法,广泛收集市有关部门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数据和情况,重点走访汉阳区十里铺村“城中村”改造的情况,形成调研报告,深刻分析问题,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做好必要准备。

  通过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内司委全体党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更加深入,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更加明确,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大局观念、执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提高,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工作作风进一步深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深入人心,主动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服务成为党员自觉行为。

  2005年,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一些方面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主要是在开展调查研究后,如何形成比较有份量、能够指导工作的调研报告方面需要加强;在组织代表专业组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方面需要加强。2006年内务司法委员会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武汉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