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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代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2006-01-07 13:03:00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履行法定职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促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完成了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的2005年工作任务和委员会工作目标。

  一、着眼发展,开展立法调研

  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委员会对修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进行了立法调研。走访了洪山、江夏、武昌区;召开了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分别听取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科技、规划、城管、税务、工商、财政等部门的意见;与有关法律专家进行了座谈讨论;学习了国家关于指导高新技术园区发展的精神以及北京、上海制订高新技术园区法规的经验,经过反复研究,形成了《关于修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的调查报告》,并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委员会认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促进了武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随着形势发展适时修订是必要的。但目前有些问题尚待解决:如条例适用范围的确定、开发区职能及其管理体制的设定等,有的需按规定程序报批;国家的立法进程和国内外高新区发展趋势、管理模式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待时机成熟时,再将修订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为促进我市教育的协调发展,委员会开展了制订武汉市民办教育地方性法规的调研,检查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执行情况,听取了市教育局立法准备工作的汇报,检查了武汉情智学校的办学现状,分别召开了部分民办学校和改制学校、分校校长座谈会。通过调查,委员会认为,发展我市民办教育,一方面要制订地方性法规,另一方面要理顺中等学校的办学体制,依法妥善解决我市改制学校和分校存在的一些问题。为此,委员会与市政府及市教育局沟通,取得共识,为民办教育地方性法规立法创造条件。市教育局对此高度重视,在积极起草民办教育法规的同时,提出了规范改制学校和分校管理体制方案,并选择3所学校作为试点。

  为繁荣科学技术市场,委员会参与修订的《武汉市技术市场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二审通过后,已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颁布实施。

  二、关注民生,实施法律监督

  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就业能力,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的基本途径。根据我市职业教育的现状,委员会组织检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执行情况。前期分3个小组,调查了各类中等职业学校48所。此后,又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在常委会赵零主任、张代重、陈华芳、苏忠遂、胡国璋副主任带领下,分别赴洪山、武昌、汉阳、新洲等区8所中职学校视察。通过调查和视察,了解到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存在层次繁杂、管理多头、统筹不够、投入不足、资源重组滞后、招生秩序不够规范等问题。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及教育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汇报,提出了加强我市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建议。这次执法检查报告已印发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加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措施,增加了投入,调整了职教比例,完成了中职6万人的招生计划,招生质量有所提高,招生秩序有所好转。

  劳动保护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健康。委员会重点检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执行情况,组织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深入市职业病防治院、江岸车辆厂等15家单位了解情况;组织对武汉长利玻璃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检测。有的市人大专业组代表还进行了专题调查。在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听取了市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汇报,指出了我市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存在体制不顺、底数不清、执法不力、不少企业职业病危害较为严重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我市职业病防治情况的汇报,进一步强调了依法加强劳动保护的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整改,初步理顺了管理体制,加强了培训,进一步在全市开展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查处了一些职业病危害较为严重的企业,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委员会对去年开始实施的《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进行了跟踪检查。年初,部署各区人大采取市区联动的办法,与体育局联合行动进行自查。6月和11月开展抽查。检查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委员会认为,《条例》贴近百姓,执行效果较好。市政府和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对贯彻《条例》做了全面的部署,宣传教育形成了氛围,全民健身活动经费得到较好落实,健身场所和设施建设加快了步伐,中小学校体育场馆逐步有序向社会放开,市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全市经常参加健身活动的有351万多人,体育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45%,受到广大市民拥护。

  “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危及青少年的身心健康。7至8月份暑假期间,委员会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对网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抽查了七个城区“网吧”及娱乐场所51家。总的看,网吧管理有进步,接纳未成年人比例有所下降,但仍占42%,超时经营的还比较普遍。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市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汇报,通报了调查情况,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市文化等行政部门进一步对“网吧”进行了专项整治,查处违规经营网吧298家。

  委员会还组织检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执行情况。

  三、突出重点,继续督办议案

  去年,市人民政府认真办理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工作案》,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有了明显的起色。今年,委员会按照常委会“思想认识不退、资金投入不降、政策投入不变、工作力度不减”的要求继续督办。直接深入到六个远城区24所中小学校,重点检查公用经费是否落实到校。检查发现,大多数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公用经费落实到校不够,甚至出现挪用、截留。针对这种情况,委员会与市教育、财政部门沟通,提出公用经费落实到校的督办意见,责成市教育、财政部门对一起挪用公用经费的情况进行调查,建议市教育行政部门推广东西湖区公开透明拨付公用经费到校经验;召开了远城区人大教科文卫工作会议,指导区人大有关工委配合督促市级教育拨款和区级财政教育拨款的落实。市政府继续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倾斜力度,特别是公用经费达到3910万,比去年增长了80%.市教育、财政部门从第三季度开始,逐步落实市拨公用经费按学生人数公开透明直接拨付到校的要求。

  四、围绕改革,提出意见建议

  委员会围绕教科文卫事业改革与发展,先后到各类学校、医疗机构、科技企业、文艺团体100多个单位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就一些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促进我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和体制改革,从6月至11月,先后走访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长江日报、新华书店等部门和企业以及京剧团、歌舞剧院等八个艺术团体,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了调查报告。调查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武汉文化产业得到快速增长,但与国内一些发达的城市比相对滞后。主要问题是文化市场主体(文化企业)发育不良,特别是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脱胎而来、本可以做成产业支柱和龙头的集团公司,没有获得市场主体资格,缺乏强大的市场竞争活力。主要原因是体制障碍,症结在于政企不分,事(业)企(业)不分。依法建立文化企业的市场体制和内部治理结构,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供给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委员会建议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产业政策法规建设,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整合文化资源,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打造龙头企业品牌。建议引起各方面的重视。

  委员会还先后对我市推进基本医疗保障进社区和调整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第八届中国艺术节筹备及精神卫生工作进行了调查,参与了常委会对市商业局局长述职评议的调查。承办了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会上作了题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交流发言,受到省人大和兄弟城市人大领导同志的肯定。

  一年来,委员会的工作仍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人大专业组代表作用不够;与区人大有关工委的联系与交流不够;监督工作有不少值得改进和加强的地方。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深入调查研究,把握工作重点,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为构建和谐武汉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