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宣告黄兴等3人不构成绑架罪 2015-05-29 09:39 我要评论 调整字体 (福建高院) 【福建高院依法宣告黄兴等3人不构成绑架罪】2015年5月29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福州依法公开宣判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非法拘禁再审一案,依法撤销原判中关于绑架罪的部分,原审被告人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不构成绑架罪,不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依法维持原判中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部分。 责编: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