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新炒新被套紧箍咒:市值配售+首日涨幅天花板

2013-12-16 10:05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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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未过会企业

  需补充财务资料


  上周末,证监会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预先披露等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未过会企业需补充2013年财务资料,不排除新股发行节奏在明年上半年会呈现出“前紧后松”的情况。

  《通知》要求在审企业提交的财务资料的审计基准日应不早于2013年12月31日。同时,新申请首发企业财务资料的审计基准日参照上述要求执行。这意味着未过会的拟上市公司,必须向证监会补充2013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数据。

  一位资深保荐代表人表示,补充披露2013年财务数据这项工作本身非常繁琐,一般两个月能交出来都算比较快的,而且公司规模越大,整理财务数据的时间往往越多。

  对于已经过会的83家“准”上市公司来说,无疑幸运地免除了这项工作。根据此前证监会相关负责人的表态,预计明年1月份约有50家企业能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如果过会企业在拿到批文后选择立刻上市,而在审企业又迟迟无法补充财务数据的话,不排除新股发行节奏在明年上半年会呈现出“前紧后松”的情况。

  在IPO停摆的一年多时间里,焦急等待的不仅是拟上市公司及各家券商的投行部门,更有热衷打新、炒新的各路资金。可就在这些资金摩拳擦掌准备尽情宣泄按捺已久的热情时,却兜头被浇了两桶“冰水”。

  上周末,沪深交易所均发布公告,不仅兑现了之前市值配售的预期,更严格限制了新股上市首日股价的波动区间。毫无疑问,新股首日爆炒的神话将成为过去,未来新股行情或许会以另一种形式演绎。

  市值配售设打新“门槛”

  新股市值配售政策终于随着上周末《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的出炉,以清晰的全貌亮相。市值配售,简单来说就是要求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需持有一定数量的非限售股份。

  根据上交所的规定,投资者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深交所同样规定,投资者参与新股申购的“门槛”为持有1万元市值。不过,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另外,考虑到当前市场上信用交易活跃,部分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持有较高市值,将信用账户内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市值中,可以最大限度满足投资者的申购需求。

  新股上市首日有涨跌幅限制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如果说市值配售如同浇在打新资金头上的一盆冰水的话,那么沪深交易所对新股上市首日交易的相关规定,则像另一盆冰水。

  上交所规定,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其中,14:55~15:00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当日开盘价的120%且不得低于当日开盘价的80%。按照这一规定,沪市新股上市首日144%的涨幅已经是股价的“天花板”。同时,上交所还规定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将停牌30分钟;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将停牌至当日的14:55.

  深交所也将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圈定为发行价的上下20%。与沪市不同的是,深市将上市首日的收盘价,由之前的“集合竞价”改为“集合定价”,即以14:57前最近成交价为定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买卖申报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就将停牌30分钟;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的话,就将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的14:57.

  记者注意到,原来限制新股炒作的规定,主要通过盘中股价较开盘价波动达到一定幅度后,实施停牌来实现,但在2012年11月上市的浙江世宝,开盘价较发行价的涨幅就超过了5倍,因此即使在盘中停牌,最终涨幅也达到惊人的626.74%。

  延伸阅读

  新规下三大猜想

  在市值配售、新股上市首日交易等相关规则曝光后,市场立刻给出各种解读与猜测,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猜想一:打新专业户消失

  在上一轮IPO牛市中,涌现出一批打新专业户。这部分资金不参与二级市场投资,仅仅通过“打新+上市首日卖出”的“傻瓜”模式,就能获得不菲的收益。毫无疑问,在新股市值配售政策出炉后,打新专业户将成为一个历史名词。

  实际上,在新股市值配售政策曝光后,也有部分热衷于打新的投资者尝试寻找一些“变通”方式,但由于种种限制,使得这种想法变得难上加难。如深交所就规定,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这样的规定无疑可以防止个别投资者将所持市值分散于多个证券账户,并以多个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突破单个投资者的申购上限。

  猜想二:蓝筹股现机遇

  在市值配售规定尘埃落定后,市场上立刻出现了蓝筹股将迎来投资机遇的消息。其中的逻辑在于,有意愿打新的资金,必须要配置一定规模市值的股票。从资金安全性来讲,持有质地优良的蓝筹股,无疑是最合理的选择。

  不过对于这个观点,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一位资深打新者就表示,热衷于打新的资金,其实就是在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希望获得超额收益。如果为了参与新股配售而买入股票,或多或少都必须承担股价波动带来的风险,同时还要考虑中签率的问题。

  猜想三:新股炒作终结

  目前,沪深交易所通过种种规定约束新股上市首日的股价波动区间,从而抑制新股炒作。从目前的主流观点来看,新股上市首日走势趋于稳定已是大概率事件。那么,在新股上市次日,以及接下来的几个交易日,会不会成为新股炒作的“黄金时段”?

  记者注意到,上交所明确表示将对新股上市初期(上市后的前10个交易日),出现的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如同一证券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单日以竞价方式累计买入数量超过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1%。的,日内反向交易或频繁隔日反向交易,且数量较大等情况。

责编:刘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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