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消协曝光保险业七大乱象 穿理财外衣引不满

2013-12-10 10:03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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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都市报)把保险忽悠成理财产品、保险理赔“缺斤少两”、夸大收益率……昨日,武汉市消协通报保险行业七大乱象。

  今年1月至11月30日,该市工商局、市消协共受理保险类咨询、投诉670件,其中消费争议投诉81件,这些投诉中,涉嫌保险销售误导或因宣传不实,导致消费者误把保险当理财产品购买的有21件;涉嫌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拖赔、拒赔的有8件;退保难7件;涉嫌理财险夸大收益宣传承诺不兑现17件。投诉共涉及保费570万元,承保金额达2300多万元。

  武汉市消协及时组织维权律师团队,发函约谈了涉事保险公司和银行,现已部分调解完毕,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9万元,对其中27件涉嫌违反《保险法》的案件,移交我省保监、银监等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七大乱象

  说好年收益7%

  兑付时仅有2.5%

  2009年至2011年期间,潘某在某银行大智路江岸支行办存款时,银行工作人员递给她的宣传单上承诺,“2010年每万元综合收益707.3元(年收益率7%)”。她先后5次购买了共69万元的某保险公司的一款理财产品。

  2013年,潘某孩子患白血病,急需用钱,她去取款时,却被告知收益只按2.5%兑付,与当初宣传单上承诺的7%差距甚大,甚至比银行定期存款还要低。

  潘某认为受骗。目前,消协已联合我省银监、保监部门进行协调。

  【消协点评】这是典型的“头大尾小”,在宣传时,强调当年回报率高,后面模糊宣传手法,故意不强调有可能后面几年负回报或较低回报。代理人口头承诺而保险合同条款中没有的内容,更不能相信。

  车祸受伤住院

  保险理赔打折

  2008 年2月,高某购买了某保险公司一款保险。今年3月25日,高某因车祸住院64天,根据合同,保险公司应赔付的补助金应为8060元,但实际只赔7280 元,少赔780元,保险公司称,高某只有55天的护理记录,无护理记录的9天不能赔付。高某认为不合理。经消协介入,保险公司支付了其余护理费。

  【消协点评】消费者反映在保险理赔时,验损、定价都是保险公司说了算,定损估价存在随意性,故意压低赔付额。保险公司既是定损方,又是直接赔付方,不能做到公平公正。

  承诺不予兑现

  退保要扣本金

  2012 年6月,梅某通过某保险销售人员,购买了2万元鸿发年年保险产品。购买时,梅某称自己可能随时需急用钱,销售人员称,这是一款带医疗险的理财产品,能随时提取本金。2012年2月,梅某提出退保时,保险公司以梅某购买的是终生险为由,要扣除一定本金。经消协介入后,保险公司退回全部本金。

  【消协点评】保险合同内容冗长,一些专业术语如同天书。再加之销售误导推波助澜,导致消费者常常不完全明白保险合同保障内容以及解除合同后果,就购买了实际并非其所需要的保险。

  银行购买理财

  到手却是保险

  2012年8月,于某在某银行百步亭支行欲购买10万元理财产品。销售人员推荐称,该行正在热销的某款理财产品,存5万10天后立返8200元。

  于某签字时,看到所签理财产品为保单时,即提出质疑,工作人员却解释称,这是理财附赠的保险,与理财产品无关,并叮嘱于某接到回访电话时,均回答知道就行了。于某信以为真,在保单上签字。今年,保险公司要求于某缴费续保,于某才知该产品并非理财产品,而是一份直至死亡才能取回的保险。

  【消协点评】2011年3月,我国保监会和银监会曾联合发文,以期避免利用商业银行信誉、片面夸大保险产品收益,误导消费者购买人身保险产品现象的发生。但时至今日,将存款、理财等,与保险产品混为一谈,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仍未根本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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