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第三场电视曝光19个服务问题 13人被问责

2013-08-08 08:05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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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王荣海 通讯员宋达武 陶涛)上月武汉电视问政“期中考”曝光的问题,正掀起一轮轮问责处罚风暴。昨从武汉市治庸办获悉,因第三场电视问政曝光的19个服务问题,13名责任人被问责,其中多人涉及经济处罚。

  7月4日,第三场电视问政聚焦城市公共设施维护不及时,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企业工作流程不优、服务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共曝光19个具体问题。

  路灯设施维护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不畅通,武汉市路灯管理局局长任某某、副局长张某某被责令作深刻检查,各给予500元经济处罚;责令路灯管理局调度室主任王某、生产技术科科长陈某作书面检查,分别给予800元经济处罚;对路灯管理局接线员郑某某全局通报批评,给予1000元经济处罚,调离原工作岗位。

  承诺接到渍水点报告后1小时到场,实际两个小时才到,南湖大道省农科院门口渗水处置不及时,责任人洪山区水务局排水队社区班班长李某某作书面检查、被扣除1个月绩效奖并被取消该班组年度评先资格。

  一单位申请电力增容花了9个月才安装完毕。整改责任单位武汉供电公司给予华源电力汉口分公司通报批评,给予华源汉口分公司总经理张某1000元经济处罚。

  一科技企业反映报装正式用电时,被要求先签合同、先交费才能报装问题,武汉供电公司给予东湖高新供电公司、华源电力武昌分公司通报批评,给予华源电力武昌分公司总经理陈某某1000元经济处罚。

  中央一在汉企业反映在报装水表中被要求先付工程款才能安装问题,市水务集团武昌供水部经理姚某、副经理王某通报批评,在党委会上作检讨;武昌供水部营业科副科长闻某、武昌供水部营业所主任钱某、武昌供水部专业组组长邓某、工作人员刘某等也被问责。

责编: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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