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温补贴每天8元被指偏低 人社厅回应称需调研

2013-07-02 14: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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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高温下的建设者需要更多关怀 (CFP图)

  原标题:劳动者吐槽湖北“高温费”比外省偏低,人社厅有关人士表示——

  图文:将重新调研高温津贴标准

(楚天金报)按照我省高温津贴标准规定,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35℃以上高温天气仍在室外作业的劳动者,每人可获每天8元的高温津贴,37℃以上暂停室外工作,津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不计入最低工资。

  昨日,在江汉经济开发区工作的王先生来电称:“天气开始热得受不了,希望报社帮忙呼吁一下,企业应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王先生是做安防设备售后服务工作的,他的工作大多数时间都在露天检查设备。“昨天下午,我在户外站了半个小时,都感觉要虚脱了。”王先生对记者说,他研究了不少其他地方的高温津贴政策,觉得湖北的标准太低了。

  记者了解到,不少城市都在相继上调高温津贴标准,但湖北从2008年出台每天8元的标准后,就再也没有上调过了。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0多个省份发放高温津贴。其中,发放高温津贴时间最长的是海南省,从4月至10月,有7个月;重庆、广东、福建3地为5个月;浙江、江苏、山东、天津、陕西等地是4个月。津贴金额方面,有不少省市已按月发放,有每月200元、150元的;按天发放的,多数也为每天10元。相比较,我省的标准为每天8元,发放3个月。标准确实偏低。特别是武汉,高温时间长,发放时间相对较短。

  为了提高劳动者的保障,一些省市也在及时调整高温津贴。如2011年开始,上海将高温季节津贴标准调整为每月200元,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重庆市今年将高温津贴标准按照高温天气的等级调整为5元、10元、15元三档,发放温度从以前的37℃降为35℃起算。

  对此,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相比较高温天气相当的其他省市,我省的高温津贴确实偏低。作为制定高温津贴标准和监管机构,我们将就此进行重新调研,视情况再拿出具体意见。”

  各地高温津贴标准

  省份 发放金额 时长

  上海 200元/月 4个月

  北京 120元/月 3个月

  浙江 200元/月 4个月

  天津 93.8元/月 4个月

  广东 150元/月 5个月

  江苏 200元/月 4个月

  福建 5-8元/天 5个月

  山东 120元/月 4个月

  重庆 5-20元/天 5个月

  湖南 150元/月 3个月

  河南 10元/天 3个月

  陕西 10元/天 4个月

  山西 10元/天 3个月

  海南 10元/天 7个月

  江西 120元/月 3个月

  湖北 8元/天 3个月

责编: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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