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最年轻处级干部7年受贿80余万元

2013-06-26 06:31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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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硚口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陈赞,这位当年硚口最年轻的处级干部,7年收受贿赂80余万元。昨日,全市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中,检方披露这起贪腐案。

 

  收开发商60万装修别墅

  2009年3月,硚口区政府拟将“金三角”238亩地块分别收储后整体开发,其中包括某房地产公司所属74亩地。时任区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的陈赞,作为政府代表与该公司总经理李某商谈收储事宜。双方达成框架协议:政府以6亿元收购74亩地,该公司今后可优先参与“金三角”整体地块竞标。

  因对获得的政府承诺比较满意,2009年9月,得知陈赞在江夏区购买的别墅需要装修,李某送给陈赞20万元。同年10月和次年1月,又送给陈赞10万元和30万元。陈赞将这些钱用于别墅装修。

  出国考察借机受贿130万日元

  2009年初,硚口区政府以区开发办名义设立一家房地产咨询服务公司,专门负责承办区属重点工程项目拆迁代办工作。陈赞推荐聘请王某任公司经理。王某以打牌名义先后3次送给陈赞2万元感谢费。

  同年9月,陈赞因公到日本考察,致电王某让其准备100万日元,并表示该款项不能从公司走账。王某遂用约7万元人民币从“黑市”兑换100万日元送给陈赞。

  赴日考察途经上海,陈赞“遇到”正在度蜜月的某物业公司董事长汪某夫妇,收受汪某30万日元。

  曾是硚口最年轻正处级干部

  陈赞1993年大学毕业即分配到硚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工作,2003年12月调至汉中街道办事处任主任,正处级,此时才32岁。

  有了实权的陈赞,开始抵御不住诱惑。

  2005年初,某置业发展公司在硚口区汉中街开发房产项目,得到时任街办主任陈赞的帮助。该公司董事长张某于2005年初至2010年4月,先后四次送给陈赞共3.8万元。这是陈赞走向腐败的开始。

  据查,2005年初至2012年初,陈赞多次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及个人财物共计80余万元。调查期间,陈赞主动交代全部受贿事实,退出赃款85万元。今年4月,陈赞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责编:邓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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